减免项目名称
营业税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抵免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129907
时效起止日
2004-12-0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营业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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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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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免税额= |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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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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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二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