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4032103
时效起止日
2007-05-01 至 2007-12-31
享受主体
海峡两岸船运公司
优惠内容
自2007年5月1日起,海峡两岸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单独核算从事上述业务在大陆取得的收入、成本。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促进区域发展两岸交流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企业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