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减免项目代码

0004039910

时效起止日

2021-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享受条件

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所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范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执行。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22〕19号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促进区域发展东部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企业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