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从事农村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三免两减半)

减免项目代码

0004092303

时效起止日

2021-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如何享受

符合上述条件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优惠条款

第五条

优惠类别

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工程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企业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