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4129906

时效起止日

2008-01-01 至 2012-12-31

享受主体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优惠内容

(一)对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取得的下列对非洲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1、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准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等)、债权(包括股东借款、委托贷款等)等形式直接投资于非洲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股权转让收入等投资收益;

2、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在境内或境外设立合资公司(或专项基金),由该合资公司(或专项基金)直接投资于非洲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股权转让收入等投资收益,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按其在合资公司(或专项基金)中的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

(二)对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暂未用于投资的闲置资金购买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债券买卖差价收入以及闲置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9〕36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企业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