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分配08年以前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4129922

时效起止日

2008-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外商投资企业

优惠内容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8〕1号

优惠条款

第四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企业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