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5099901
时效起止日
2004-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取得的“四业”所得的个人或个体户
优惠内容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的从事“四业”的个人或个体户,取得的“四业”所得。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三农其他其他—四业所得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个人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