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1019911
时效起止日
2022-05-01 至 2022-12-31
享受主体
疫情期间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如何享受
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