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5129999(21)

时效起止日

2005-06-13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流通股股东

优惠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5〕103号

优惠条款

第二条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个人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