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差价收益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5129999(47)

时效起止日

2007-02-08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的职工

优惠内容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7〕13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提高居民收入住房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个人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