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地震灾害减免资源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6011601
时效起止日
2008-05-19 至 2020-08-31
享受主体
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五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资源税
政策案例解读
于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第七条第(一)款。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