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地震灾害减免资源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6011601

时效起止日

2008-05-19 至 2020-08-31

享受主体

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8〕62号

优惠条款

第五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资源税

政策案例解读

于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第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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