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地震毁损不堪和危险房屋免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8011601
时效起止日
2008-05-19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