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金融机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8081502

时效起止日

2022-08-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优惠内容

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所称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其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限于其承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涉及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

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银行;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持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资产管理公司。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四条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