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房产免征房产税(2019-2027)

减免项目代码

0008092303

时效起止日

2019-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如何享受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优惠条款

第三条

优惠类别

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工程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