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转制文化企业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09-2013)

减免项目代码

0008103202

时效起止日

2009-01-01 至 2013-12-31

享受主体

转制文化企业

优惠内容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享受条件

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9〕34号

优惠条款

第二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文化文化—文化企业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