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8120401

时效起止日

2018-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的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

优惠内容

对纳税人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对上述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所称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和新支线飞机,指上述发动机、民用飞机的整机,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是指:1.单通道干线客机发动机,起飞推力12000~16000kgf;2.双通道干线客机发动机,起飞推力28000~35000kgf。

(二)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是指:1.中等功率民用涡轴发动机,起飞功率1000~3000kW;2.大功率民用涡桨发动机,起飞功率3000kW以上。

(三)新支线飞机是指:空载重量大于25吨且小于45吨、座位数量少于130个的民用客机。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土地用途等资料留存备查。

优惠条款

第一条

优惠类别

鼓励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支持其他各项事业飞机制造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