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司法部门所属监狱等房产免征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8125002
时效起止日
1987-09-19 至 2024-01-20
享受主体
司法部门所属监狱等房产
优惠内容
(一)对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对劳改工厂、劳改农场等单位,凡作为管教或生活用房产,例如:办公室、警卫室、职工宿舍、犯人宿舍、储藏室、食堂、礼堂、图书室、阅览室、浴室、理发室、医务室等,均免征房产税;凡作为生产经营用房产,例如:厂房、仓库、门市部等,应征收房产税。
(三)对监狱的房产,若主要用于关押犯人,只有极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从宽掌握,免征房产税。但对设在监狱外部的门市部、营业部等生产经营用房产,应征收房产税,对生产规模较大的监狱,可以比照第(二)条办理。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情况确定。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二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公检法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