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8129999(6)
时效起止日
1987-03-03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优惠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国家机关,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享受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并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的房产,按房产税有关规定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及其所属机构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各专业银行都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对其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对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组织)和保险公司的房产,均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