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8129999(6)

时效起止日

1987-03-03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优惠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国家机关,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享受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并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的房产,按房产税有关规定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及其所属机构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各专业银行都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对其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对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组织)和保险公司的房产,均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