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减免项目代码

0009011702

时效起止日

2007-08-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

优惠内容

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享受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文号

财税〔2008〕24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第(四)项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印花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