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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标题

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9-08-15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

成文日期:2019-08-1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注释:全文有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制定了《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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