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四川 > 有效

发文单位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标题

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4-08-18

文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公告

成文日期:2014-08-18 发文单位: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注释:继续有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川地税发〔2005〕48号 )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