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01-04-03

文号

财税〔2001〕54号

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1-04-03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