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 税种查询 > 增值税 > 九、增值税优惠政策 > (一)增值税优惠内容 > 150、铁路货车修理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01-12-29
文号
国税函〔2001〕1006号
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中所指的“铁路系统内部单位”包括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其为铁路系统修理铁路货车业务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