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关于安徽梯西埃姆叉车有限公司“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时效性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 1998-09-25 文号 国税函〔1998〕572号 关于安徽梯西埃姆叉车有限公司“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成文日期:1998-09-2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