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关于2001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时效性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

2001-07-11

文号

财税〔2001〕124号

关于2001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1-07-11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财政部第九批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令第3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2001年度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表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