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时效性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

2009-04-30

文号

国税函〔2009〕229号

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成文日期:2009-04-3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出口猪年生肖金币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50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