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关于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1998-04-14

文号

财税字〔1998〕69号

关于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1998-04-14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文到之前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由征收机关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