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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河南

发文单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标题

关于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1-05-18

文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关于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有关事项的公告

成文日期:2011-05-18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定种类代码为20054的通用机打发票票种时,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对最高开票限额进行核定。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