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贵州 > 有效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标题

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8-06-15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成文日期:2018-06-1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