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标题
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8-07-16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
注释:全文有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工作的需要,现将我省新版发票监制章的样式公告如下: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