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陕西 > 有效

发文单位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标题

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4-05-21

文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成文日期:2014-05-21 发文单位: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注释:文中税务机关名称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行为,扎实开展“便民办税 春满三秦”行动,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陕西省税务局决定,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变更实地调查”等5个执法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