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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宁波 > 有效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标题

关于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20-05-26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关于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成文日期:2020-05-2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关于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一览表》予以公布,经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根据本公告重新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修改内容一览表

2.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公告

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5.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各跨区稽查局管辖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