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
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20-04-03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废止条款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4年9月29日 |
第六条第四项“(四)纳税人申请核定比例征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