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发布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落实到位,确保容缺办理服务相关规定与现行税收政策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相适应,切实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调整纳税人失信惩戒措施
为规范“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流程,我局对未按承诺补充资料的纳税人予以信用扣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容缺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税函〔2020〕48号)关于失信惩戒指标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失信惩戒信用扣分指标调整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次计算)”规定予以扣分(一次5分)。
(二)明确公告规定适用时间
本公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