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废止《山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8-05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现决定:依据《暂行条例》1985年5月15日山西省财政厅制定的《山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晋财税字〔1985〕29号)自2021年9月1日起也同时废止。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