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号),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起废止《德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告201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