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劳教单位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8125001

时效起止日

1987-12-01 至 2024-01-20

享受主体

劳教单位

优惠内容

1.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劳教单位,免征房产税。

2.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劳教单位,在规定的免税期满后,应比照我局(87)财税地字第21号文对劳改单位征免房产税的规定办理。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一、二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公检法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