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房管部门经租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8129907

时效起止日

1988-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房管部门

优惠内容

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