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联查库 检索范围 普惠性非普惠性全选 政策级别 中央 地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全部 时效性选择 有效失效全选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全选 优惠项目名称 优惠代码 税费种类 优惠类别 发文标题 发文文号 〔〕年号 行业选择 经济性质 有效起止日 - 优惠类别 政策依据 依据条款 税费种类 优惠代码 优惠项目名称 有效起止 改善民生 关于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所得减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的通知宁地税发〔2004〕169号 第二条第(一)款 个人所得税 6405012720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免个人所得税 支持三农 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 车辆购置税 0013099901 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改善民生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 第三条 契税 0015011704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4〕123号 营业税 0003120701 部队空余房产租赁免征营业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4〕123号 第一条 房产税 0008129999(5)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国税函〔2004〕808号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 0005129999(76) 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外籍雇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改善民生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 第一、二条 教育费附加 0061011801 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 改善民生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 第一条 营业税 0003011801 置退役士兵就业新办企业免征营业税 节能环保 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7号 第一、二条 房产税 0008061001 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免征房产税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 营业税 0003083908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关于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销售进口图书享受免征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69号 增值税 0001103210 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 第二条 房产税 0008121303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 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 0010121303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 0010101401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第三条第(二)款 契税 0015101401 社会力量办学、用于教学承受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总条数: 1843条首页上页105106107108109下页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