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联查库 检索范围 普惠性非普惠性全选 政策级别 中央 地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全部 时效性选择 有效失效全选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全选 优惠项目名称 优惠代码 税费种类 优惠类别 发文标题 发文文号 〔〕年号 行业选择 经济性质 有效起止日 - 优惠类别 政策依据 依据条款 税费种类 优惠代码 优惠项目名称 有效起止 转制升级 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 第二条第4项、第三条第4项、第四条第4项 土地增值税 0011083902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资产管理公司)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 增值税 000108390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免征增值税优惠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 第三条 房产税 0008083902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 第二条第4项、第三条第4项、第四条第4项 教育费附加 006108390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免征教育费附加 改善民生 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号 第五条第二款 房产税 4308012702 安置残疾人占总人数35%以上的社会福利工厂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 改善民生 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号 第五条第三款 房产税 4308012710 企业租给职工的住宅暂减征50%的房产税 改善民生 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号 第六条 房产税 4308019902 房产税困难性减免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 第一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 0010121301 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鼓励高新技术 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7号 第一条、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 0010022002 转制科研机构的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第二条第(三)款 契税 0015081502 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第二条第4款 教育费附加 0061081501 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财产免征教育费附加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第二条第(四)项 土地增值税 11129901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第二条第2项 车船税 0012081501 被撤销金融机构免征车船使用税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第二条第4项 营业税 0003081519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营业税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第二条第二项 城镇土地使用税 0010083903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总条数: 1843条首页上页107108109110111下页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