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联查库 检索范围 普惠性非普惠性全选 政策级别 中央 地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全部 时效性选择 有效失效全选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全选 优惠项目名称 优惠代码 税费种类 优惠类别 发文标题 发文文号 〔〕年号 行业选择 经济性质 有效起止日 - 优惠类别 政策依据 依据条款 税费种类 优惠代码 优惠项目名称 有效起止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关于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69号 增值税 0001103203 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67号 增值税 0001103208 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个人所得税 0005129999(19)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财税字〔1998〕35号 企业所得税 0004129913 美国ABS船级社,其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支持三农 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 增值税 0001092303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个人所得税 0005129999(70) 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免征个人所得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个人所得税 0005129999(71) 证券投资基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改善民生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条 契税 0015011714 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不相等的差额征收 改善民生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五条第(一)款 契税 0015011716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五条(三)款 契税 0015123101 外交部确认的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 第六条第(一)款 契税 001512990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支持三农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五条第(二)款 契税 0015099901 承受荒山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改善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 第六条第(三)款 契税 0015011717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 改善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 第六条第(二)款 契税 0015011710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个人所得税 0005129999(34) 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 总条数: 1843条首页上页115116117118119下页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