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联查库 检索范围 普惠性非普惠性全选 政策级别 中央 地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全部 时效性选择 有效失效全选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全选 优惠项目名称 优惠代码 税费种类 优惠类别 发文标题 发文文号 〔〕年号 行业选择 经济性质 有效起止日 - 优惠类别 政策依据 依据条款 税费种类 优惠代码 优惠项目名称 有效起止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七条 契税 0015052523(3) 债权转股权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改善民生 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第一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 0010019908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免土地税(2019-2027)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第二条 房产税 0008122604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24-2027) 改善民生 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第一条 房产税 0008019904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免征房产税(2019-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六条第一款 契税 0015052520(3) 承受行政性调整、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一条 契税 0015052515(3) 企业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三条 契税 0015052517(3) 公司合并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六条第三款 契税 0015052522(3) 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增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五条 契税 0015052519(3) 符合条件的企业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二条 契税 0015052516(3)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四条 契税 0015052518(3) 公司合并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六条第二款 契税 0015052521(3) 承受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转制升级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第五条 契税 0015052524 非债权人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不少于三年劳动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2024-2027) 鼓励高新技术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企业所得税 0004021954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加计扣除100%至120%部分) 鼓励高新技术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企业所得税 0004024409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加计扣除100%至120%部分) 总条数: 1841条首页上页56789下页末页